
公告日期:2025-04-2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博实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35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5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581,381.68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3,418,618.3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 210C000563 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含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与本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 累计使用 截至 2024
号 项目名称 总额 集资金 金额 年末尚未使
用金额
1 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 30,000.00 16,000.00 12,684.51 3,315.49
矿热炉冶炼作业机器人及其智能工厂研
2 发示范项目 11,000.00 9,000.00 6,713.27 2,286.73
3 技术创新与服务中心(研发中心)项目 7,000.00 7,000.00 4,697.55 2,302.45
4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12,341.86 12,341.86 0
合计 61,000.00 44,341.86 36,437.19 7,904.67
注1: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为1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8.14万
元后为12,341.86万元
注2:截止2024年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为8,817.27万元,其中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
益912.60万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计划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因募集资金按计划分期投入使用,为提高使用效率,在遵循安全性、流动
性、募投项目建设优先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投资于安全性高、高流动性、风险可控、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品种: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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