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市值管理制度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 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立足提升公司质量,依法依规运用各类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应当依其规律进行科学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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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化原则。市值成长是持续的、动态的过程,应持续的、常态化的跟进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管理层深度协同负责,董事会秘书具体组织执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市值监测、评估,提供市值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值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对相关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董事会可以通过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条件,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九条 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规划,增加分红频次,优化分红节奏,合理提高分红率,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第十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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