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25—020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利润分配的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使公司的股本总额增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559,441,921股。公司按照“利润分配的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利润分配总金额为 61,538,611.31 元。
3、因本次权益分派需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已暂停了激励对象自主行权。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59,441,92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9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81 煌上煌集团有限公司
2 08*****289 新余煌上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 00*****295 褚剑
4 01*****475 褚浚
5 01*****937 褚建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7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2023 年股票期权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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