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审慎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4 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
员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3、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
务,审计收费 8.54 亿元。
4、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
施 43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涉及从业人员 131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2024 年 9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2024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立信就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风险判断、本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立信关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相关资料,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在 2024 年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会
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2025 年 4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4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