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会计报表的有关规定编
制完成,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
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对此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 0995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24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上会出具的 2024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七、2 所述,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解释性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也未被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已在财务报表中恰
当列报或披露,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在审计报告中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是必要的,无保留意见不因强调事项而改变。”
三、公司董事会专项说明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阅了上会出具的 2024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上会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中披露的事项,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有效性。董事会同意上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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