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说明(2025 年 4 月)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情况
如下:
序号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1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2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增加,并对条款编号进行相应变更。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
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3 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
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4 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
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5 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 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
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6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 第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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