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形象、股价、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以及公司内部在合规、业绩、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引发严重负面舆论的潜在风险因素。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及全体员工,以及与公司相关的各类
舆情事件。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六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
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工作组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重大舆情)处理工作的领
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所属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证券部作为舆情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利用专业的舆情监测工具和平台,对各类媒体、网络平台等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与公司相关的舆情信息。
(二)对收集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和分类,评估舆情的影响力和发展趋势,为舆情应对提供决策依据。
(三)根据舆情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包括发布信息、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等。
(四)与公司内部各部门、外部媒体、政府部门等进行沟通和协调,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应对舆情事件。
(五)定期组织舆情管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公司员工的舆情应对能力。
第九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抖
音官方账号、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微博、博客、互动易问答、论坛、贴吧、股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单位,主要应履行以
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证券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应明确舆情信息采集配合责任人或责任部
门,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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