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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1986 年,于 2012 年度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
先生。信永中和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10 年成为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020 年在财政部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 年 10 月 10 日经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9月 18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建议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 月 3 日,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及通讯会议形式与
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计划进行汇报,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审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就年报审计重点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2025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以通
讯会议形式召开,对公司 2024 年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具体包括现阶段的审计工作进展情况、重要审计事项及初步审计结果等。

(四)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以现
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审计内容、重要审计事项、审计结束阶段的重要情况及审计结果,并进行了沟通和讨论。同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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