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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4 19:05:02 股吧网页版
亿利达: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5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行为,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进行投资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投资是指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投资,不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固定资产购建等对内部投资。

第四条 投资管理的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二章 投资决策和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第六条 财务中心是公司对外投资的实施和管理机构。

第七条 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及时对投资作出修订。

第八条 公司投资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能是:

(一)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编制并指导实施投资计划;

(二)组织投资项目的预选、策划,编写项目可行性报告;组织项目论证和项目实施;

(三)负责跟踪分析新增投资企业或项目的运行情况;

(四)与公司审计部共同参与投资项目终(中)止清算与交接工作;

(五)本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能。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权限

第九条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风险性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两大类:

(一)风险性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包括证券、期货、期权、外汇及投资基金等。

1.公司进行风险性投资,应确定其可行性。经论证投资必要且可行后,按照公司的投资管理规定,依据权限逐层进行审批。

2.各公司应于期末对风险性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损失并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跌价准备。

(二)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股权投资。

1.公司及子公司独立出资经营项目;

2.公司及子公司出资与其他法人组织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3.参股其他法人组织;

4.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收益率进行切实认真的论证研究。对确信为可以投资,应按权限逐层进行审批。

5.公司投资后,应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并按具体情况计提减值准备。

第十条 对外投资项目的立项程序:

(一)根据公司确定的投资方向和投资意图,进行初步的项目筛选,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充分的调研。

(二)编写项目可行性报告。可行性报告应包括项目投资的必要性和依据,市场分析与预测,项目投资与运营的实施方案,项目及合作方基本情况分析,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与使用计划,效益分析,投资风险分析等。

(三)组织项目可行性报告论证。参加项目论证的人员至少应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并签署论证意见。重大的投资项目应组织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四)可行性报告通过论证后,按照第十二条规定的权限送审。

(五)可行性报告获批准后,责成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与对方签订合同、协议。

第十一条 重大投资事项在策划、研究、论证、决策等环节应严格保密,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办理登记备案,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投资项目审批权限:

(一)股东会权限

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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