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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3 18:03:06 股吧网页版
华东重机: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4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5-029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辞职

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沈龙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沈龙强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公司将另有任用。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沈龙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沈龙强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龙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 股。沈龙强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执行。

沈龙强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于沈龙强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万红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万红霞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510-85627789

传真:0510-85625595

电子邮箱:securities@hdhm.com

通讯地址:无锡市高浪东路 508 号华发传感大厦 B 座 24 楼

特此公告。

附件:万红霞女士简历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4 日

附:万红霞女士简历

万红霞女士:199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专员、证券事务代表;江苏知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自2021年8月起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万红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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