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5-028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二)根据股东周文元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议》,周文元在协议约定弃权期间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所持公司股份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周文元共持有公司19,940,000股股份,故该部分股份未计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87,750,641股。
(三)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8日
(二)召开地点: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翁杰先生
(六)会议通知: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9)。
(七)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830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03,176,3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69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6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8,003,3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3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24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173,0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61%。
(八)公司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九)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2,667,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7%;反对 22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4%;弃权 28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962,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303%;反对 22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5068%;弃权 28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1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30%。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2,591,7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23%;反对 22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3%;弃
权 36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886,7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52%;反对 22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5155%;弃权 36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8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93%。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2,656,9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4%;反对 22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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