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5 17:16:58 股吧网页版
华东重机: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重整暨法院裁定受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5-024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重整暨法院裁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的下属一级子公司无锡华东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光能”)近期收到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滨湖法院”)的通知及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苏 0211 破申 25号;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华东光能科技(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光能”)近期收到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沛县法院”)的通知及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苏 0322 破申 13 号。

债权人浙江凯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凯盈公司”)以无锡光能和徐州光能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如不采取行动,可能会丧失清偿能力,且无锡光能及徐州光能发展前景良好,如果采取重整,则被申请人有望恢复正常生产,进而可以更好地清偿债务为由,分别向滨湖法院、沛县法院申请对无锡光能、徐州光能进行重整。上述重整申请已分别被滨湖法院和沛县法院裁定受理。

2.本次裁定受理均尚未指定管理人,后续公司、无锡光能、徐州光能将配合法院及管理人推进重整工作,通过重整程序优化无锡光能及徐州光能的债务结构,化解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重整对象无锡光能、徐州光能为公司光伏业务子公司,系公司经营业务之
一。2024 年度公司光伏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9,557.44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
的 24.96%。公司其他业务包括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GPU 芯片设计业务均稳健发展。本次重整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光伏以外其他业务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下属一级子公司无锡光能近期收到滨湖法院的通知及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苏 0211 破申 25 号;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徐州光能近期收到沛县法院的通知及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苏 0322 破申 13 号。

债权人凯盈公司以无锡光能和徐州光能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如不采取行动,可能会丧失清偿能力,且无锡光能及徐州光能发展前景良好,如果采取重整,则被申请人有望恢复正常生产,进而可以更好地清偿债务为由,分别向滨湖法院、沛县法院申请对无锡光能、徐州光能进行重整。上述重整申请已分别被滨湖法院和沛县法院裁定受理。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浙江凯盈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7,357.2475万元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5877950242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5.成立日期:2012年2月17日

6.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9号天通写字楼9号楼3层

7.主营业务:太阳能电极浆料的生产及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规定禁止、限制外商投资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8.申请人与公司的关系:申请人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

(二)申请事实与理由

无锡光能及徐州光能受光伏行业外部市场环境等不利影响,资金链紧张,且徐州光能新建生产线投入巨大,又因与设备供应商的采购合同诉讼,银行账户被供应商冻结,生产亦受到不利影响,致使无锡光能及徐州光能无法清偿到期借款本息及供应商欠款。

申请人认为无锡光能和徐州光能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如不采取行动,可能会丧失
清偿能力,且无锡光能及徐州光能发展前景良好,如果采取重整,则被申请人有望恢复正常生产,进而可以更好地清偿债务。为提高全体债权人的清偿率,申请依法裁定对徐州光能和无锡光能进行重整。

二、被申请重整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无锡华东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经济开发区华庄街道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2402
2.法定代表人:徐大鹏

3.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3年4月17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