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2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90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26 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428,74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82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12 月 25 日。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拟按照规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26 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428,74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827%。
上述可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12 月 25 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23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
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粤国资函[2023]322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本次激励计划。
3、2023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六次
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 年 11 月 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监事会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以及核查意见说明》。
5、2023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
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 407 人调整为
331 人,授予总量由 14,795,176 股调整为 12,133,923 股。此外,公司
暂缓授予张耿城 349,537 股限制性股票。同意确定 2023 年 11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除暂缓授予激励对象张耿城外的 33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实际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人数为 330 名,授予登记数量为 11,175,662 股。本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
7、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
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暂缓授予的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4 年 5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
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349,537 股。上述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
期为 2024 年 7 月 15 日。
8、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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