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龙洲股份发布两则公告,披露其控股孙公司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下称“中汽宏远”)因买卖合同纠纷涉两起重大诉讼,两起诉讼的核心起因均为2018年中汽宏远对外销售的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的故障问题,中汽宏远为两起诉讼的被告方,原告分别为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两案涉案金额分别为2.05亿元、2.26亿元,合计涉案金额约4.31亿元,案件均已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目前处于一审待判决阶段。
公开资料显示,龙洲股份于2003年成立,业务覆盖现代物流、汽车制造与销售服务、汽车客运与站务服务、成品油与天然气销售等,2012年6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中汽宏远是龙洲股份的控股孙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岩市新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其 51%股权。
官网资料显示,东莞巴士有限公司是以经营地面公共交通为主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负责除水乡片区以外东莞市28个镇街的公交运营服务,也是东莞规模最大的公交企业。截至2024年6月底拥有339条线路、5311辆运营车辆。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是由东莞巴士有限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
2018年10月,原告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分别向被告中汽宏远采购配置锰酸锂动力电池的纯电动公交车250辆、422辆,生产厂家为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下称“微宏公司”)。相关合同约定动力电池质保期为8年。
上述合同签订后,中汽宏远累计分别向东莞巴士、东莞城巴交付672辆配置微宏公司生产的锰酸锂动力电池的纯电动公交车。
但自2021年10月开始,中汽宏远交付给东莞巴士的车辆陆续出现动力电池故障或者异常衰减情况,并导致车辆大面积停运。自2021年1月起,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同期采购中汽宏远的422辆同款动力电池的纯电动公交车,部分车辆也出现同类问题并引发停运。
在诉讼请求方面,东莞巴士、东莞城巴均要求中汽宏远按此前签订的采购合同及后续达成的故障和解、维修相关协议履行质保义务,赔偿故障车辆停运损失(暂计算至2025年5月31日),合计涉案金额约4.31亿元,支付律师费、担保(保险)费,并要求相关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其中,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一案中,东莞市合盈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作为第二被告,被要求在950.2万元担保限额内对中汽宏远的停运损失、律师费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龙洲股份表示,中汽宏远已与两位原告就故障车辆质保及维修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相关协议,目前售后维修工作已完成(东莞城巴运输有限公司相关维修工作基本完成),中汽宏远已于2024年度计提东莞巴士和东莞城巴672辆纯电动公交车的售后维修相关费用,公司将进一步督促中汽宏远就微宏动力电池问题所产生的售后维修费用以及因车辆停运造成的赔偿损失等,向微宏公司进行追偿。
此前,中汽宏远因相关问题已遭起诉。今年8月5日,龙洲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孙公司中汽宏远收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东莞市滨海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对中汽宏远提起诉讼,涉案金额1.23亿元。东莞滨海湾公交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向中汽宏远采购配置锰酸锂动力电池(生产厂家为微宏公司)的纯电动公交车166辆,相关合同约定动力电池质保期为8年。但在车辆交付后,自2021年9月开始,该部分车辆陆续出现动力电池故障或者异常衰减情况,并导致车辆大面积停运。

今年1月14日,龙洲股份发布控股孙公司中汽宏远的售后维修公告。
龙洲股份今年1月1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中汽宏远拟采购动力电池并开展售后维修工作的公告》显示,中汽宏远于2018年和2019年先后销售给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东莞市水乡新城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东莞市松山湖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和东莞滨海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共1196辆搭载微宏公司的锰酸锂快充动力电池的宏远牌纯电动公交车。上述车辆因出现动力电池故障,已导致938辆公交车陆续停驶。
对于被告方的龙洲股份孙公司中汽宏远,目前仍处于等待复工复产状态中。龙洲股份5月29日发布公告,控股孙公司中汽宏远此前受新能源客车市场更新放缓等因素影响自2024年1月1日起临时停工停产,又因面临的市场情况机经营状况尚未明显改善,延长停工停产至2025年5月31日。因中汽宏远经营状况尚未明显改善,且短期内没有生产安排,中汽宏远自2025年6月1日起延长停工停产至2025年11月30日。
对于本次诉讼对公司业绩的影响,龙洲股份称,因案件尚未判决,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故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无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