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5 19:19:07 股吧网页版
东诚药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7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4: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由守谊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57,008,8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950%。其中:1、出席本次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31,250,495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28.0441%;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3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5,758,3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2509%;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3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1,509,0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8847%。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现场出席的股东烟台东益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持有 124,888,049 股)、由守
谊(持有 103,305,678 股)、厦门鲁鼎志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3,056,768 股)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 125,664,991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7%;反对 6,2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 8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81,415,65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4%;反对 6,2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 8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顾平宽律师、刘允豪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