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
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
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兴业投资国际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宏兴汽车皮革(福建)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福建宝泰皮革有限公司、联华皮革工业有限公司、兴业商贸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活动、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业务流程;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环保安全风险、生产管理风险、存货风险、销售风险和重大决策法律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的环境
公司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规的要求设计与建立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与控制体系。
1、管理层的理念与企业文化
公司管理层以“绿色皮革,百年兴业”为使命,以“创中国绿色皮革第一品牌、成为中国绿色皮革带头人和世界绿色皮革领先企业、为世界名牌服务”为愿景,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追求卓越品质,不断发展壮大公司规模,创造更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公司管理层在吸取中国传统文化、结合自身经营特质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分别从犀牛、黄牛、斗牛、奶牛身上提炼出“专注、热情、创新、分享”的企业精神,形成了独特“牛文化”。“牛文化”已经成为公司战略创新、制度创新、
技术创新、经营创新的文化基础。
2、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三会的议事规则及工作细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确定公司经营方针、重大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职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或工作制度对其权限和职责进行规范。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3、内部审计
公司设置审计中心,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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