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6 02:02:35 股吧网页版
兴业科技: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现将致同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以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业 务 资 质 : 致 同 所 已取 得 北 京 市 财 政 局 颁发 的 执 业 证 书 ( 证 书序 号 : NO0014469)。

历史沿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人员信息

目前,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截至 2024 年末有
1359 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度审计客户家数 257 家,主要行业包
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业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 监
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
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 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致同所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诚信合规,能够满足独立性要求。致同所与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就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致同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的要求,结合公司
2024 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4 年年度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和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还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其在履职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在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组的人员组成、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与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充分听取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就审计结果向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汇报。致同所
全面配合公司的年度报告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满足了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

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评价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遵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职,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履行了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