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暨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作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48177.SZ/148339.SZ/148391.SZ/148424.SZ,债券简称:23
西部 02/23 西部 03/23 西部 04/23 西部 05)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
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披露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近日披露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重要内容提示简要如下:
“一、选举公司董事长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选举徐朝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齐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陈伟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聘任赵英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殷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永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沈国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黄裕洋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聘任袁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并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述公告,发行人董事会秘书暨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为袁星先生。
二、其他发行人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东方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董事会秘书暨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东方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暨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签章页)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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