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4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 年 10 月 13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3.50 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42 元/股
4、激励对象人数:4 名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 2025 年 10 月
13 日为授予日,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 4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42 元/股。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并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股权激励相关议案。
3、2025 年 8 月 29 日至 2025 年 9 月 7 日,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将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 年 9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64)。
4、2025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5 年 9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65)。
5、2025 年 10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43.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42 元/股。
6、根据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5 年 10 月 13 日,公
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
(二)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2.42 元/股
(四)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 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和分支机构,下同)部分董事、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条件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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