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并于 2025年 8 月 29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了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2 月 28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以下简称“自查
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 2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核查对象出具的自查说明及公司核查,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其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和对二级市场的个人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知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经自查,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均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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