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高效、规范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效率,根据《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董事会职权中部分经营管理事项的决定权依法授予公司经理层。
第三条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要求,从严控制,确保授权合理、可控;
(二)依法合规原则。授权应当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法》有关规定,并限定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不得超越董事会职权范围;
(三)适时调整原则。授权权限根据内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授权权限;
(四)有效监控原则。董事会要对授权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对授权权限执行的有效监控。
第二章 授权内容与形式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依据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发展战略、
授权事项的风险程度、经营管理状况,在董事会权限内,采取“制度+清单”的管理模式,通过授权方案等形式,授权经理层行使一定范围或额度内的审批权。
第五条 董事会授权分为常规性授权和临时性授权。常
规性授权是指董事会以内部制度、董事会授权方案的形式授权经理层行使一定范围或额度内的人事权、财权和事权等经营管理职权;临时性授权是指除常规性授权外,董事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专项事项以董事会决议的方式予以明确的授权。
第六条 授权事项与总经理存在关联关系的,总经理应
当主动回避,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作出决策。授权事项与经理层其他成员存在关联关系的,该成员应当主动回避。
第七条 董事会授权方案等授权应当明确:授权事项及其范围或额度、授权生效日期和有效期限、及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等内容。
董事会授权方案等授权均需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八条 经理层对授权范围内事项的决策,不得变更或
者超越授权范围。其中确需履行党委会前置审议程序的,需经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决策。涉及公司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意见或建议。
第三章 授权管理
第九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董事会授权事项的日常协调
管理工作,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负责组织起草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授权方案等工作,并负责保管董事会授权方案等。
第十条 授权事项由经理层决策后,经理层应明确具体
的职能部门或相关单位负责组织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部门和人员应当勤勉尽责、认真执行。
总经理负责代表经理层,对授权事项执行落实情况,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执行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授权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汇总,并定期形成贯彻落实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授权事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一条 董事会授权管理工作接受股东以及上级主管
单位党委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遇到特殊情况需对授权事项决策作出重大调
整,或因外部环境出现重大变化不能执行的,经理层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四章 授权的期限、变更和终止
第十三条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应有明确授权期限。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可动态调整授权事项。发生下列情况
时,董事会应当及时进行研判,必要时可对有关授权进行调
整或变更:
(一)因法律、法规或政策等变化需要调整授权事项;
(二)发展战略、市场竞争环境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三)授权事项决策质量较差,导致经营管理水平降低和经营状况恶化,风险控制能力显著减弱;
(四)被授权人有越权、滥用授权或者不作为等行为;
(五)现行授权事项存在授权范围不科学、授权内容不明确,以及其他导致行权障碍的情况,且已经严重影响决策效率;
(六)监管部门或股东要求;
(七)其他需要变更的情况。
第十五条 发生授权调整时,应当及时拟订授权变更方
案,履行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六条 授权期限届满,自然终止。如需继续授权,
应当重新履行决策程序。如授权效果未达到授权要求,或出现其他董事会认为应当收回授权的情况,经董事会研究通过后,可以提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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