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6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证)字[2025]0051-6号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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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释 义......2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7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7
三、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7
四、 发行人的独立性...... 11
五、 发行人上市以来的股本及演变...... 11
六、 发行人的业务......12
七、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13
八、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15
九、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16
十、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17
十一、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18
十二、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8
十三、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18
十四、 发行人的税务......19
十五、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19
十六、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20
十七、 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20
十八、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21
十九、 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21
二十、 本所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21
二十一、 本次发行的总体结论性意见......22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上市公 指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康达化工于 2010 年 8
司、康达新材 月 16 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上海康达化
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唐山工控 指 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曾用名为
唐山湾祥云岛国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唐山金融控股集团文化
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唐山金融控股集团产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唐山金控产业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
唐控发展集团 指 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唐山工控
的母公司,曾用名为唐山湾国际旅游岛投资有限公司、唐山湾
国际旅游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唐山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唐山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市国资委 指 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系发行人的实际控
制人
新材料科技 指 上海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丰南康达 指 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系新材料科技的全资子
公司
康达鑫宇 指 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系新材料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天宇实业 指 南平天宇实业有限公司,系新材料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大连齐化 指 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系新材料科技的控股子公司
康达集成电路 指 北京康达晟璟集成电路(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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