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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5 16:21:11 股吧网页版
康达新材: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6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证券代码:002669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Kangda New Materials (Group)Co., Ltd

(上海市奉贤区雷州路 169 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 5 号(陕西邮政信息大厦 9-11 层)

声 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说明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说明书所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构的批准、核准或注册。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控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 35 名(含本数)的特定对象,其中,唐山工控拟认购股票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的 3%(含本数),且本次发行完成后唐山工控的持股比例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30%;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唐山工控最终认购股份数由唐山工控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唐山工控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除唐山工控外,其他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

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唐山工控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协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中,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控将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故本次股票发行
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时,已严格履行了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
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发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以竞价方式,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4.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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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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