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1 18:08:10 股吧网页版
康达新材:关于延长第三期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126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第三期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三期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和《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第三期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分别延长12个月,即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2027年1月5日,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2027年2月27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及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21年12月1日和2021年12月1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1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3,899,100股已于2022年1月6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5442%。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2022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5日。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二期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6年1月5日。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锁定期已全部届满,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达成条件解锁的股票3,418,550股,未能解锁股票 480,550股,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累计减持 718,500股,剩余股数3,180,600股,剩余持有的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483%。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公司股票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22年12月29日和2023年1月1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3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4,691,400股已于2023年2月28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5361%。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2023年2月28日至2026年2月27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已全部解锁,累计减持51,500股,剩余股数4,639,900股,剩余持有的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293%。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公司股票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
情形;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