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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9 19:03:41 股吧网页版
康达新材: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30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事项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 声明 ......2
第二章 释义 ......4
第三章 基本假设 ......5
第四章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6
第五章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达成情况 ......7
第六章 结论 ......8

第一章 声明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材”“上市公司”或“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根据康达新材所提供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以供康达新材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参考。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康达新材提供,康达新材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承诺: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持股计划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持股计划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并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所表达的意见基于下述假设前提之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无重大变化,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的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无重大变化;上市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康达新材及有关各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持股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地按照本持股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本持股计划能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不存在其它障碍,并能顺利完成;本持股计划目前执行的会计政策、会计制度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本独立财务顾问完全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持股计划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同时,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注意,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旨在对本持股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不构成对康达新材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章 释义

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康达新材/公司/本公司/上市 指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 指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
股计划、持股计划 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指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

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 指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顾问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康达新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
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

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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