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1 21:03:07 股吧网页版
威领股份: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进展暨复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9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进展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股票(证
券简称威领股份,股票代码:002667)将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星期二)开市
起复牌。

2、关于本次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交易各方已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协议转让合规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停牌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领亿”)、实际控制人黄达先生通知,其正在筹划所持股份转让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鉴于该事项正在洽谈中,尚存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威领股份,股票代码:002667)已
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紧急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股票(股票简称:威领股份,股票代码:002667)自 2025 年 11 月 27 日(星期
四)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筹划控制权
变更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二、进展情况

2025 年 11 月 28 日,上海领亿、温萍女士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签
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上海领亿、温萍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转让公司股份17,425,340 股非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9%)、2,808,444 股非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 15.21 元/股,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307,755,854.64 元。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三、复牌安排

为保证公司股票的流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威领股份,股票代码:002667)自 2025年 12 月 2 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复牌。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上述事项的完成情况将影响本次交易的进行,若过程中出现影响本次交易的重大风险,则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终止的风险。本次交易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分析、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股票复牌后,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