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联集团”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8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670,03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8.01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 3,000,829.0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999,168.94 元。该募
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前全部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验字[2024]23012940369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96,999,168.94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38,709.49
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1,282,429.07
项目 金额
减:支付发行费用 235,849.05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98,084,458.45
注: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4]23012940371
号),截至 2024 年 9 月 1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为人民币 90,431,442.25 元,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1,022,330.22 元,公司共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91,453,772.47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未完成相应募集资金的置换。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4 年 9月 4 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及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账号:9550889900002686457)。2024 年 9 月 14 日公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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