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4 年,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切实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2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3、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4、2024 年 5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增加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6、2024 年 9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2024 年 9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8、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9、2024 年 11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共 11 次、股东大会 4
次,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董事会全面认真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财务运作规范,没有发现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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