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5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为维护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公司”或“本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 司”或“本公司”)、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规定,制定本章程。 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或总裁为公司的法
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
第八条 事。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裁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
新增 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 起诉股东、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员。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
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