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7 20:17:08 股吧网页版
信质集团: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1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理财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且收益再投资金额不包含在上述额度以内。

3、特别风险提示: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将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并使公司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理财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且收益再投资金额不包含在上述额度以内。

3、投资种类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投资期限: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将终止投资理财以满足其资金需求。

5、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实施方式:以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名义进行,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如公司在此额度内购买商业银行以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公司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进行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投资风险。尽管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