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662 股票简称:峰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南京峰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审议情况及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参与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和南京知行新能源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知行”)部分资产在京东交易平台的公开竞拍,公司以成交总价818,186,976.84 元价格成功竞得该资产。竞拍成功后,公司在南京新设立南京峰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峰璟汽车”)专门作为竞拍资产接收方和后续运营主体。
根据南京知行拍卖公告关于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无条件与管理人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协议书》《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的要求,公司在竞得该资产后,指定新设立的南京峰璟汽车承接该拍卖资产及后续运营,公司作为南京峰璟汽车的控股股东需为南京峰璟汽车对竞得资产所需支付的第二期尾款(竞拍成交价款的 50%),即主债务 409,093,488.42 元及对应的合同义务向债权人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为南京峰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南京峰璟汽车对竞得南京知行部分资产所需支付的第二期尾款,即主债务 409,093,488.42 元及对应的合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担保的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该担保金额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本次担保审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峰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 年 04 月 21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李璟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宝港路 66 号 411 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峰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南京峰璟汽车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南京峰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公司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由竞得人承担的税费等主合同中约定的全部债权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担保期间:自主合同明确的债务人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南京峰璟汽车提供担保,是为公司竞得南京知行部分资产后由南
京峰璟汽车承接相关权利与义务而对该竞得资产的第二期尾款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对南京峰璟汽车的经营能够进行有效管理,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南京峰璟汽车对竞得南京知行部分资产所需支付的第二期尾款,即主债务 409,093,488.42 元及对应的合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担保的相关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批准且尚处于有效期内的对外
担保总额为1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