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乐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文教育”或“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作为凯文教育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黄乐平,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九三学社社员,北京师范大学法学博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7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2013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主任。本人长期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及民商事诉讼工作,同时致力于人力资源法务与公司法务的研究,曾获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22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6 项议案;召开 8 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30 项议案。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主动了解会议情况,认真审阅相关议案材料对涉及事项进行分析。在会议召开时,认真听取汇
报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积极与其他董事进行讨论,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在充分审阅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2024 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出席股
姓名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东大会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次数
黄乐平 8 次 7 次 1 次 0 次 0 次 4 次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相应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全部委员会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或者缺席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报告期内主持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的报酬情况和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报告期内出席了 6 次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并审议通过选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事务所等事项。在 2023 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三次沟通,认真听取了年审会计师汇报的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掌握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在报告期内出席了 3 次提名委员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提名王腾先生、姜骞先生和司徒智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实地调研等形式参与现场工作,同时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各项重大事项等情况,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向有关事宜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利用本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尽职尽责地做好独立董事监督和指导的职能。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
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审部保持积极沟通,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就公司年度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执行和关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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