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1 18:45:14 股吧网页版
雪迪龙:雪迪龙关于放弃合资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25-053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合资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合资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放弃合资公司北京同创高精尖科学仪器创新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资公司增资概述

北京同创高精尖科学仪器创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中心”或“合资公司”)为公司的合资公司,公司持有其 30.7692%股权。近日,公司收到创新中心拟增加注册资本并引进投资者的相关通知,创新中心拟新增注册资本 5,500 万元,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新投资方,其中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北京中关村科学城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公司拟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创新中心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6,5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2,000 万元,公司对创新中心的持股比例将由 30.7692%下降至 16.6667%,创新中心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放弃合资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拟增资方基本情况
(一)拟增资方一

1、公司名称: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00026606X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院9号楼16-19层

5、法定代表人:秦海波

6、注册资本:12908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制造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电力电子产品、光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环保仪器及设备、能源系统产品、应用软件、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劳务派遣;设计、销售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电力电子产品、光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环保仪器及设备、能源系统产品、应用软件、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计算机系统服务;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其他说明: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拟增资方二

1、公司名称:北京中关村科学城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NG3Q9G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A座十四层1401号

5、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中关村科学城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其他说明:北京中关村科学城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北京中关村科学城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增资方三

1、公司名称: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MA01T7CD8M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住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大街13号3层(群集注册)

5、法定代表人:秦海波

6、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技术推广;设计、销售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控制产品及系统设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