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债权、实物或者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股权投资:指公司单独或者与他人合作投资设立公司等经济实体、对其他企业进行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或者置换、企业兼并等;
(二)债权投资:指公司为取得债权所作的投资,如购买国债、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等;
(三)其他投资:指公司除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收购、证券投资、期货交易、委托理财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的规定;
(二)符合公司的经营宗旨及主营业务,投资规模适度;
(三)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及积累资金;
(四)对外投资的产权关系明确清晰,确保投资的安全、完整,实现保值增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六条 公司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事项(含对外投资处置事项),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六)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数据为负值的, 取其绝对值计算。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交易的成交的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五百万元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决定。“
第七条 公司达到以下任一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在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还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 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五)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六)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涉及的数据为负值的, 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八条 公司对外投资所涉及金额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公司对外投资所涉及关联交易的,按照《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投资项目需要报政府部门审批的,公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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