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9 号)。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25)060018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会计报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27,819,289.37 元,盈余公积为 31,885,487.09 元,资本公积为 1,655,293,318.33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使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的累计亏损,其中使用盈余公积 31,885,487.09 元,使用资本公积1,095,933,802.28 元,合计 1,127,819,289.37 元,以期末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全部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不属于特定股东专享或限定用途的资本公积金。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根据《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 号)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还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还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申报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起 45 日内,每个工作日 9:00-11:30,14:
30-17:00
联系人:潘兰兰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侨大道 2519 号万润大厦 11
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755-33378926
邮箱:wanrun@mason-led.com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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