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万润科技的各位领导:我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发布编号2025-62公告,内容为涉及我司诉讼金额约为1.64亿元,其中起诉方为1.01亿元,但据我所知,我司于2025年8月13日公布的重大诉讼公告中涉诉追讨金额为1.58亿,请问为何涉诉金额反而小了?是在过程中6被告已有款项完成追缴了吗?或者是其他原因?谢谢各位领导的回答,顺祝商祺!
万润科技: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4.2条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达到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标准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公司2025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号)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4.2条规定进行披露,2025年8月13日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号)已单独披露,则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该重大诉讼如有重大进展,我们将及时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4.2条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达到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标准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公司2025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号)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4.2条规定进行披露,2025年8月13日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号)已单独披露,则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该重大诉讼如有重大进展,我们将及时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11-17 11: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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