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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27 19:39:04 股吧网页版
海思科: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8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在全面审核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二、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发行的方案及预案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和预案公平合理、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状况、经营实际情况、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司本次发行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发行方案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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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和研发进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 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药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效满足公司不断提升的研发投入和营运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并降低财务费用,有助于公司提高创新能力,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和实现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

五、 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措施,符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以及《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相关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 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等违规事项且尚未纠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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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订的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有助于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 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发行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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