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伦刚
本人作为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审慎、独立、客观的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王伦刚,1970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师,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中国金融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四川省法学会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四川省法学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天宝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任期 2024
年 6 月-2027 年 6 月)。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列席股东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议 大会次数
8 0 8 0 0 否 3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8 次,实际出席会议 8 次,
列席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不存在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认真审阅了董事会会议相关材料,审议议案均发表同意独立意见,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本人分别担任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薪酬委员会
本人积极组织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专题会议及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 2023 年度内领取的薪酬、津贴方案和发放进行监督和审查,对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形成审核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勤勉履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2、提名委员会
本人积极组织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委员会专题会议及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对公司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董事会换届选举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相关资料认真审查发表审核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勤勉履行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3、审计委员会
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题会议及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对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会计政策变更及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资料认真审查发表审核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结果提出意见,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序开展工作,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阅报告期公司各定期报告及财务信息,对公司开展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加强财务风险控制、提升公司治理,勤勉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4、战略委员会
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专题会议及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对公司收购员工持股平台持有控股子公司股权、注销全资子公司及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发表审核意见;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生产经营计划、经营目标提出建议,对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的推进及实施检查和监督,勤勉履行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对相关事项作出了合法合规的独立明确判断,对公司重大事项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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