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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8 16:31:07 股吧网页版
ST加加: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9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管理体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薪酬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

(二)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三)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四)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五)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薪酬发放与绩效考核挂钩。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度薪酬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
前获得的收入。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
核管理机构,负责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审查其履行职责 情况并进行年度考评。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贡献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 水平,制定薪酬政策及初步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和方案,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三)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四)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七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行职责及公司薪酬方案执行情况等进行考核、管理。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固定薪酬、浮动薪酬、津贴等。

(一)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含税);除此以外独立董事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收入和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内部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其所任公司的具体岗位、职务领取对应的固定薪酬及浮动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所任公司职务领取对应的固定薪酬及浮动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四)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计发薪酬,不另行领取津贴。

(五)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就任或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调整,应制订具体的调整方案并分别经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九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等,亦不包括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或政策发放的销售提成等。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固定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平均发放;浮动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根据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公司内部薪酬制度确定的方式执行。

第十一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项目,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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