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1 条 第 1 条
为维护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为维护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下称“本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下称
章程”或“公司章程”)。 “本章程”或“公司章程”)。
第 7 条 第 7 条
公司总裁(即总经理,下同)为公司的法定代 公司经理(本公司称“总裁”,下同)为公司的
表人。 法定代表人。
第 9 条 第 9 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
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股东可以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第 10 条 第 10 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
裁(即副总经理,下同)、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 经理(本公司称“副总裁”,下同)、董事会秘书和
财务负责人。
第 15 条 第 15 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圆整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圆整
(RMB1.00)。 (RMB1.00)。
第 17 条 第 17 条
公司的股份总额为 3,368,645,690 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3,368,645,690 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3,368,645,690 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3,368,645,690 股。
第 18 条 第 18 条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股份总数为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行的股份总
15,000 万股;发起人名称、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 数为 15,000 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发起
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人名称、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和出
浙江卫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2 日 资时间如下:
以其拥有的浙江卫星丙烯酸制造有限公司的 66.5% 浙江卫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2 日
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出资,折合 9,975 万股; 以其拥有的浙江卫星丙烯酸制造有限公司的 66.5%
杨亚珍(YANG YA Z……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