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25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潘煜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忠实、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因任期届满,本人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
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现将本人 2024年任职期间(以下简称“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潘煜双,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教授(二级),博士。国家一流专业(会计学)建设点负责人、浙江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教学团队带头人、嘉兴大学 MPACC教育中心主任。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审计学会理事、嘉兴市内审协会副会长。现任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五
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 2024 年 4 月 15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4 年努力做到亲自出席应出席的董事会,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任职期间,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 出席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 式参加董 董事会 董事会 两次未亲 股东大会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自参加董
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次数
潘煜双 1 1 0 0 0 否 0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5 次会议,本人应出席 2 次,实际出席 2 次,
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执行情况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联交易、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对外担保、定期报告等事项。与公司内审部门沟通,对内部审计结果提出意见,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对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和规范运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3 次会议,本人应出席 1 次,实际出席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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