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25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高长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忠实、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因任期届满,本人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
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现将本人 2024年任职期间(以下简称“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高长有,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98 年起在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任教至今。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 151 人才一层次计划入选者、国际生物材料科学与工程学会联合会会士(Fellow)、中国生物材料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生物材料分会副主任委员。现任赞宇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 2024 年 4 月 15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4 年努力做到亲自出席应出席的董事会,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任职期间,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 出席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 式参加董 董事会 董事会 两次未亲 股东大会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自参加董
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次数
高长有 1 0 1 0 0 否 0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提名委员会
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应出席 1 次,实际出席 1 次,
审阅拟提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方面的材料,并提报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发挥提名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了解,并就会前审核发表审查意见。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反馈。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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