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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02:08:17 股吧网页版
*ST仁东: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狄瑞鹏)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狄瑞鹏,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国际经济学硕士,美国新奥尔良大学金融经济学博士(财务管理方向),历任清华大学金融系助理教授、清华大学EMBA项目副主任、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助理院长,2016年1月至今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全球高管课程项目主任,报告期内还担任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9月20日,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本人任期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目前本人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涉及影响任职独立性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实际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4 4 0 0 否 4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 2024 年度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次,实际出席 4 次;应出席
股东大会 4 次,实际出席 4 次。本人对所出席的董事会会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况。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 年内共召集和参加 3 次审计委
员会会议,期间就公司年度审计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和年审机构进行沟通交流,对发布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关注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核查续聘审计机构情况,还就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内共参加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就公司利润分配情况进行了审议讨论。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内共参加 1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8 月 6 日分别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了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年度工作总结和审计工作计划,提醒内部审计机构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事项,并对内审工作提出建议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管理层与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的沟通会,本人在会上询问了债务逾期情况,对债务逾期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和未来的解决方案表示关注,希望公司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债务逾期问题。沟通会上还讨论了年审工作安排和审计重点事项,本人对年审重点事项进行了关注和问询,要求年审机构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要更加严密细致。在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对年报审计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密切关注公司舆情和中小投资者关切。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资料,对需要发表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专业意见,促进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还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事项,对公司财务情况、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关注,认真听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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