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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02:07:16 股吧网页版
*ST仁东: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付春梅)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付春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人在2024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职,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本人现就2024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付春梅,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燕山大学英语专业,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九秒闪游(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将至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天津将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CEO、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副总裁。2024年9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完成,本人不再担任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任职期间,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切实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满足独立董事应当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

独立董事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付春梅 4 4 0 0 否 4

本人在履职期间勤勉尽责,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作出独立、客观决策,对董事会
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开展工作,按时参加相关会议,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重大决策中的作用。

2024年本人任期内,共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因开展董事会换届工作,审议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共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就年度审计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沟通交流,对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进行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内,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审议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未行使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外部审计机构和内审人员进行了沟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重视公司年度审计,加强审计工作力度,对公司财务运作的合规性和风险进行充分提示,定期向董事会和管理层通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遇到的困难和解决情况。本人也督促公司要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开展工作,保证审计报告按时出具,保证年度报告按时披露。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关注公司互动易、热点舆情信息等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本人基于实际情况和中小股东利益作出独立客观决策,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本人对公司的担保事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核查,重点关注公司在关乎投资
者利益方面的信息披露情况,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按规定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本人还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往来等情况,报告期内累计现场办公天数15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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