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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19:08:37 股吧网页版
*ST仁东: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ST仁东 公告编号:2025-046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24年12月30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或“法院”)裁定受理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东控股”)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1月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目前,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现正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补充材料,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存在不确定性。

2、经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若公司2024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前,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2024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4)粤01破申251号《民事裁定书》和(2024)粤01破380-1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广州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北京乐橙互娱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办机构)、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作为联合体担任公司管理人。因公司被法院依法裁定受理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1月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仁东控股”变更为“*ST
仁东”,股票代码仍为“002647”,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截至目前,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现正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补充材料,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存在不确定性。

经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若公司2024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前,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仍为“*ST仁东”,股票代码仍为“002647”,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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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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