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2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ST仁东 公告编号:2025-044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暨重组
实施情况报告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系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仁东控股”)于 2016 年实施的购买广州合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原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科技”或“标的公司”)
9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股权已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完成过户
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 2016 年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公司资金紧张,本次交易的交易尾款持续较长时间未完成支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执行重整计划以现金清偿及以股抵债方式完成偿付。除此之外,公司不涉及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敬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况
2016 年 5 月 12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张军红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2016 年 9 月 13 日,公司与张军红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述协议约定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张军红持有的合利科技90%的股权。
(二)标的资产价格
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根据评估报告,标的公司在
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 156,148.33 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同意,标的公司 90%
(三)交易的支付方式
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标的股权。
(四)交易的资金来源
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等债务融资及自有资金支付现金对价。
(五)本次交易的性质
1、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标的为合利科技 90%的股权,标的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标的公司资产总额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与交易金额的较高者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且达到公司对应指标的 5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不涉及公司股权变动,不涉及向上市公司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借壳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批准程序
1、2016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16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及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等相关议案;
3、2016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及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议案;
4、2016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
1、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交易购买的合利科技 90%的股权已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完成过户等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 2016 年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交易对价支付情况
2016 年 10 月 13 日,公司按照相关协议给交易对方张军红支付了第一期股
权转让款人民币 10,000 万元。截止 2016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已向双方共同委托
的监管账户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扣除交易对方相关借款后的第二期股权转让
款)为 895,111,504.16 元。2018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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