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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28 19:05:07 股吧网页版
*ST仁东: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的实施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9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ST仁东 公告编号:2025-043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2016 年
9 月 29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张军红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现金 140,000 万元的价格购买其持有的广州合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原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科技”)9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16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已按照《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协议给交易对手方张军红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人民
币 10,000 万元。截止 2016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已向双方共同委托的监管账户支
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扣除交易对手方相关借款后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为
895,111,504.16 元。2018 年 1 月至 11 月期间,公司又累计向交易对手方张军红
支付股权转让款 4,787.24 万元。本次交易款还剩余 15,641.33 万元未付。

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与张军红签署《协议书》,约定剩余尾款支付及撤
销仲裁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暨相关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2020 年 7 月 1 日发布的
《关于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撤案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2020 年 6 月 9 日,公司根据上述双方签署的《协议书》已向张军红支付第
一笔款项 6,000 万元。后续,2021 年 3 月 20 日前、2021 年 6 月 20 日前、2021
年 10 月 20 日前公司应分别向张军红支付 4,000 万元、4,000 万元、1,641.33 万
元。因受到公司资金紧张,金融机构借款逾期,融资受限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

司持续较长时间内未能向张军红支付 2021 年 3 月 20 日前、2021 年 6 月 20 日前
及 2021 年 10 月 20 日前合计应付的交易款本金 9,641.33 万元。除前述 9,641.33
万元交易尾款本金及相关利息费用未完成支付外,本次交易购买的合利科技 90%
的股权已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完成过户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 2016 年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4 年 5 月 7 日,债权人北京乐橙互娱科技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的申请。2024 年 5
月 24 日,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2024 年 12 月 30 日,广州中院依法裁定受
理公司重整;2025 年 2 月 18 日,广州中院裁定批准《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
整计划》,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2025 年 3 月 3 日,广州中院裁定确认
张军红对公司的债权为无异议债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根据重整计划向交易对方张军红指定银行账户支付 300 万元现金清偿款,相应转增股票已由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过户至其指定证券账户。

通过执行重整计划以现金清偿及以股抵债方式,公司应付张军红的剩余交易尾款本金 9,641.33 万元及相关利息费用已完成清偿。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对本次交易编制实施情况报告,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需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出具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需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目前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尚在履行审核用印内部程序,在核查意见正式出具后,公司将对上述相关内容及时进行披露,具体情况请以公司后续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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