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的有效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青海互助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西藏阿拉嘉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互助天佑德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中酒时代酒业(北京)有限公司、境外子公司 Oranos Group,Inc.;青海互助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甘肃天佑德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西宁天佑德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互助传奇天佑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西藏阿拉嘉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藏威士忌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西藏热巴青稞饮品有限责任公司、西藏纳曲青稞酒业有限公司,以及西藏纳曲青稞酒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安清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中酒时代酒业(北京)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酒合生(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四川中酒时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中酒云图(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Oranos Group,Inc.境外全资子公司 Koko NorCorporation、Maxville Lake Winery,Inc.、Tchang Spirits Group,Inc.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
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资金管理、采购管理、工程管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内控手册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普通缺陷,所采用的认定标准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潜在错报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
两个方面的因素:①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企业的内部控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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