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7 18:37:18 股吧网页版
华宏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8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3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7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阴市澄杨路 111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品贤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53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72,522,2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817%。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68,712,0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268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52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3,810,1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35%。

3、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5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3,810,1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35%。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杨学良律师、杨莹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9,728,0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87%;
反对 1,509,14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63%;弃权 67,9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233,1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6094%;反对 1,509,1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085%;弃权 67,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21%。

(二)《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9,730,5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96%;
反对 1,504,14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44%;弃权 70,4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235,6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6750%;反对 1,504,1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773%;弃权 7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77%。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9,729,8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94%;
反对 1,504,14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44%;弃权 71,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234,9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6566%;反对 1,504,142 股,占出席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