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8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3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7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阴市澄杨路 111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品贤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53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72,522,2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817%。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68,712,0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268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52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3,810,1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35%。
3、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5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3,810,1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35%。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杨学良律师、杨莹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9,728,0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87%;
反对 1,509,14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63%;弃权 67,9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233,1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6094%;反对 1,509,1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085%;弃权 67,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21%。
(二)《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9,730,5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96%;
反对 1,504,14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44%;弃权 70,4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235,6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6750%;反对 1,504,1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773%;弃权 7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77%。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9,729,8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94%;
反对 1,504,14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44%;弃权 71,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234,9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6566%;反对 1,504,142 股,占出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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