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4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3 日 9:15-15:00 的
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阴市澄杨路 111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品贤女士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胡士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8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99,875,7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554%。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95,820,5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450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7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4,055,2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53%。
3、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7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4,055,3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53%。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杨学良律师、杨莹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9,596,1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8%;
反对20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2%;弃权78,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0%。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9,571,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85%;
反对 20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2%;弃权 103,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3%。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9,570,8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83%;
反对 20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2%;弃权 103,4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5%。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7,232,3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85%;
反对 2,488,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98%;弃权 155,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7%。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411,9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164%;反对 2,488,4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3614%;弃权 15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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